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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阻抗跟蹤電池電量計微調

        作者: 時間:2012-02-12 來源:網絡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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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2 1-mV 電壓誤差的 SOC 關聯誤差

          要將 Qmax 通過電荷從 37% 降低至 10%,需要修改"DOD 最大容量誤差"、"最大容量誤差"和"Qmax 濾波器",因為它們都會影響 OCV1 和 OCV2 測量之間的不合格時間。"Qmax 濾波器"是一個補償因數,其根據通過電荷來改變 Qmax.

          設置這些參數的目的是基于測得的通過電荷獲得 1% 以下的"最大容量誤差",包括 ADC 最大補償誤差("CC 靜帶")。但是,需要對這些值進行一些修改,以允許淺放電 Qmax 更新。

        實例 1 Qmax 更新超時期間

          要獲得 1000-mAh 電池 10-mΩ 檢測電阻器 1% 以下的累積誤差,以及硬件設置 10μV 固定值的"CC 靜帶",Qmax 更新的超時期間由下列情況決定:

          10 μV/10 mΩ = 1-mA 補償電流。

          1000-mAh 容量× 1% 允許誤差=10-mAh 容量誤差。

          10-mAh 電容誤差/1-mA 補償電流=10 小時。

          因此,從開始到結束,包括休息時間,僅有 10 小時可用于完成一次 Qmax 更新。10 小時超時以后,一旦電量計進行其下一個正確 OCV 讀取,計時器便會重新開始。

          實例 2 數據閃存參數修改

          在使用帶有一個 5-mΩ 檢測電阻器的 1100-mAh 電池設計方案中,可以使用相同方法計算得到 Qmax 更新的超時期間:

          10 μV/5 mΩ = 2-mA 補償電流。

          1100 mAh × 1% = 11 mAh.

          11 mAh/2-mA 補償電流= 5.5 小時。

          這種情況下,需要放寬容量誤差百分比,以增加 Qmax 超時。將"最大容量誤差"(從 1% 的默認值)修改為 3%,得到:

          1.1 Ah × 3% = 33 mAh

          其會增加 Qmax 不合格時間到:

          33 mAh/2-mA 容量誤差=16.5 小時。

          需要將"DOD 容量誤差"設置為 2 倍"最大容量誤差",因此可以將其改為 6%(默認值為 2%)。

          根據通過電荷的百分比,需要按比例減小"Qmax 濾波器"的默認值 96:

          "Qmax 濾波器"=96/(37%/10%) = 96/3.7 = 26

          表 2 顯示了電量計評估軟件中典型的數據閃存參數,必須對其進行修改以實現淺放電 Qmax 更新。這些特殊參數均為受保護(歸為"隱藏"類),但可以由 TI的應用人員解鎖。本表格所用舉例電池組為前面所述電池組,其為一種使用A123 1100-mAh 18650 LiFePO4/碳精棒電池(化學 ID 為 404)的 3s1p 電池組。

          表 2 根據系統使用情況可以由 TI 應用人員修改的一些受保護數據閃存參數

          

        TI阻抗跟蹤電池電量計微調

          (1、 該參數在黃金影像 (golden image) 過程期間很重要。如果使用的是標準 4.2-V 鋰離子電池,且僅將其充電至 4.1V 系統電平,則在電池充電至 4.2V 以后進行首次 Qmax 更新仍然必要,目的是滿足 90%容量變化的要求。根據電量計設定的化學 ID 編碼,對規定電池容量即"設計容量"和估計 DOD 的容量變化進行開始和結束點檢查。

          2、 計算 Qmax 時,寬范圍溫度變化會引起誤差。在高或低溫下正常工作的系統中,對該參數進行修改是必要的。)

          Qmax 更新事件

          下列事件描述了實例 1 和 2 所述數據閃存參數改變以后,實現一次 Qmax 更新的一種實用方法。

          1、電池電壓位于圖 2 所示低關聯誤差窗口內時應該開始一次 Qmax 更新。設計人員的自有算法可用于將電池放電/充電至這一范圍內。

          2、本實例中,為了進入該有效測量范圍(化學 ID 為 404),所有電池電壓都必須大于或者等于 3309mV,且小于或者等于 3322mV.如果常規放電期間電池電壓恰好位于有效范圍以外,則在 18000 秒設定"OCV 等待時間"以前必須開始另一個放電或者充電周期。如果 6 小時 10 分鐘以后,所有電池電壓均在 3309 到 3322mV 范圍內,則進行了一次正確的 OCV 測量。

          3、下一步是對電池完全放電。一旦電池充滿(即 100% SOC),其在進行第二次OCV 測量以前應該再休息 6 小時 10 分鐘。之后,Qmax 值被更新。如果充電進行了約 2 小時,則超時期間至少需要 8 小時。由實例 2 中 16.5 小時超時期間的計算,我們知道時間綽綽有余,額外多出 8.5 小時的緩沖時間。

          4、電量計處在開啟模式下時向電量計發布一條 ResetCommand (0x41),可以重置 OCV 計時器。



        關鍵詞: TI阻抗 跟蹤電池 電量計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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