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實施/標準問題困擾信息產業
Mendels說:“我不認為有一套辦法可以適用于目前我們成堆的程序與工具。我們在1990年代承諾過,不會讓Flash只是個小眾、無法和其他工具兼容的多變軟件,至今我們一直信守承諾。我認為公司已成功讓Flash成為廣被支持的開放標準。”他接著說:“一些人堅信,一切都應該是開放碼程序,不然就應該送交標準機構審核,但我不認為事該如此…我的態度是,解決用戶碰到的問題才是重點,至于靠什么解決?只要是合理的工具,用什么都沒關系。”
Blog寸步難行
網絡日志(Blog)越來越受歡迎,但也衍生新的問題。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規范可讓用戶易于張貼以及瀏覽各種blog,從即時新聞乃至個人冥想應有盡有。RSS系由Dave Winner撰寫,目前由哈佛法學院的一個專案負責管理,管理單位采用相當開放的“創意化大眾”(creative commons)授權。
Winer表示,他考慮過是否把RSS送交標準局審核,不過他擔心這么做,RSS“真正簡單”的部份可能被熱心過度的設計師改得面目全非。他說:“不少這類標準機構不會只收到現成做好的程序后,二話不說就批準它,一定要動手加些東西才讓它過關。”Winer不愿把RSS交到標準機構,并堅持讓規范維持原汁原味,不得變更之舉,已招致若干日志同好批評,后者希望張貼日志的格式能夠更花俏。由是的原因,Google漸受歡迎,有些人則向還未定案的“Atom”格式靠攏,Atom格式有意在出爐后送交標準局審核。
Bray表示,不該將Atom視為RSS的主要對手。他說:“認為RSS與Atom之間戰火已起是愚不可及的想法。RSS已非常普及,并會繼續滿足大眾的需求。Atom這個新軟件會是一些應用程序的好幫手,例如有些人希望文件的結構能更為嚴謹,Atom就能派上用場。”再怎么說,Bary還是希望RSS能夠成為開放的標準。他說:“在此之前將RSS送交標準局不是明智之舉,不過大家現在已成熟到可以訂下游戲規則。”RSS引發的辯論凸顯長期以來圍繞標準的爭議。把廣受歡迎的技術交到標準局,經歷冗長有時又痛苦的標準化作業,到底有什么好處?最終目的無非是希望提供一套標準,讓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能和其他商品兼容。
Bray說:“總之要確保技術彼此互通兼容,最好的辦法就是遵守一套開放的標準作業。我認為標準化應該是可行的作業,若新技術不愿意被標準化,它應該提出證明。”O'Grady說,標準機構的作業方式的確讓人反對有理,不過目前可用的替代做法少之又少。他說:“我們聽了太多對標準機構的抱怨,但尚未聽到更好的解決之道。若標準無法統一,最后受害的還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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