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微電網發展過程中的負面效應分析及對策
摘要:本文就目前我國微電網發展過程中的潛在的負面效應進行了分析,并就目前的微電網發展過程中的問題進行了對策研究,進一步強調了明確我國微電網標準及其內涵的重要性以及技術創新的重要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200787.htm1 微電網的內涵
微電網又稱為 微網 ,是一種新型網絡結構,是一組微電源、 負荷 、儲能系統和控制裝置構成的系統單元。關于微電網的概念目前沒有統一的說法,但就微電網本身而言,是一個能夠實現自我運行、控制和保護的自治系統,既可以與外部電網并網運行,也可以孤立運行,這是微電網概念中的基本內涵。
2 微電網發展的潛在的負面效應
浙江鹿西島微電網示范工程項目投資約4309萬元;珠海萬山海島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總投資約3.86億元,中“智能微電網集成關鍵技術研發及其產業化項目”獲得廣東省科技廳科研資金資助600萬元,獲得國家能源局201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智能電網試點工程補貼約3000萬元。這么大手筆的關于微電網示范工程項目的投入,距離微電網本身的內涵已經有所偏離,當然這樣的示范工程投入不僅僅是在培養市場機制,更多的考慮可能是技術方面的基礎研究,以便為我國在微電網方面的技術創新和應用起到研究和示范作用。單就我國微電網發展當中,也的確存在著一些問題。
從我國微電網發展進程中,促進我國微電網發展的主要因素有政策支持、市場監管、投資規模、技術創新,在這幾個方面中,積極有效的政策支持對我國微電網的發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美國能源部部長高級顧問理查德•考夫曼認為,美國在清潔能源市場上已經落后于中國和歐洲,主要原因是美國偏重與基礎方面的研究而沒有良好的培養市場,中國和歐洲借助于美國的創新引擎發展了自己的清潔能源市場。這實際上中國能源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在市場監管方面,我國微電網的介入門檻看似很低,但由于電力監管政策等實際情況實則導致我國微電網的介入門檻還是比較高的。
2.1 能源政策引導和監管過程中的負面效應
(1) 市場壟斷與濫用導致缺乏市場競爭在世界各國的電力工業當中,大多數政府主導的是垂直壟斷性的體制,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多種因素的推動下,一些主要國家的電力工業開始了市場化的運作,俄羅斯經歷了大電網到輸配分離,再到大融合的趨勢,從我國電網的發展歷程中看,我國電網實際上是大電網融合到輸配分離,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再進行電網大融合的趨勢不是十分明顯,電價改革成為了我國電網近階段核心內容。有報道指出,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有意發展洲際電網。在我國智能電網發展規劃中,以“長距離、大容量”為特征的“堅強智能電網”的骨干網絡已經基本形成,這種集中資源重點有側向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這種市場壟斷與濫用同樣在微電網的發展當中有著不可磨滅的痕跡。微電網示范工程項目大量的資金投入,并不是單一的以微電網為重點研究內容,實質上是在以分布式發電為導向的研究內容。
(2)市場盲目的投資可能導致原本的市場發展被顛覆
目前關于微電網的投資項目日益增多,這給人一種假象,就是市場成熟了,在項目投資建設中呈現了一種浮躁的心理,微電網良好的市場前景就像“禿子頭上爬虱子—明擺著的事”,但是企業究竟該做哪方面的考量,似乎讓這本身“明擺著的事”搞的暈頭轉向、不知所措。而市場盲目的投資也在慢慢的攪亂市場的競爭機制。
(3)盲目的市場追求可能導致技術創新引擎的熄火
我國在微電網的技術創新借鑒了世界上各國優秀的技術、專利,在微電網的構架上也體現了這一點,業內人士認為,目前中國在微電網的技術創新是遠低于歐盟的,但中國的微電網投入并不比歐盟慢,這是有悖于常理的。我國要想主導微電網的發展方向,必須開啟技術創新這個引擎,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2.2 微電網的技術特征上存在著潛在的信息安全問題
在智能電網的發展過程中,微電網也必然體現智能電網的特點,與國家已經主導的智能電網建設不同,微電網目前的信息安全解決方案的實際應用并不太多,尤其是微電網并網運行的情況下,信息安全得不到較好的保證,同時微電網在不同的技術標準下,通信協議的不同,也制約了微電網的可移植性、電網的互操作性。
3 微電網發展過程中負面效應的對策
我國在微電網發展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著以上的負面效應,這些負面效應實際上微電網在我國發展伊始就已經存在了。加強微電網標準的研究、技術創新的研究、投資方面的引領都是有必要的。
(1)微電網標準的制定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是什么樣的電網才能稱得上是微電網,這應當是做好微電網的標準研究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多大的發電量,什么樣的構架,什么樣投資標準,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微電網概念中的內涵就挖掘不出來,微電網的發展就會出現偏離,沒有一個合理的框架下求發展是困難的。
(2)有心于微電網的企業應當明確產品定位
由于微電網本身特有的技術特點,不是任何場合都適合微電網的應用的,企業應該把有關于微電網的產品做好本身的定位,工程類、組件類、技術研發類、政策和標準研究咨詢類等,不能因為微電網目前的市場前景較好的表象而盲目的跟風,比如,做海洋能就專注于海洋風能、潮汐能等方面。
(3)積極有效的監管促進產業良性發展
從微電網的發展進程中看,各國都在微電網建設中加大了財政資金的投入,或者是政策上的支持,例如,對于以利用新能源為主的微電網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或者給予一些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等。這些根據市場的反應,顯然是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有沒有起到有效的監管,有沒有建立起良性的商業模式,這都是值得考慮的。企業以“補貼”換取發展的路子是不是還在,類似的做法是不是對其他企業,尤其是民營電力企業,制造了新的監管和政策支持方面的不公平。如果不能夠做到積極有效的監管,微電網就難以形成良性的產業發展。
(4)積極的技術創新是微電網能夠良性發展的關鍵
美國在微電網方面的研究較早,并且在技術創新上在一定時期起到了關鍵作用,目前歐盟關于微電網的研究實際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起著技術主導,這一點連美國人也認可。我國在關于微電網的技術創新也隨著國內部分高校項目研究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從國內關于微電網的研究書籍、會議、論壇等方面的情況看,對比國外關于微電網技術文獻,目前我國微電網在技術發展中還不足,沒有形成良好的研究與實踐的良好結合或者是結合的效率較低。不可否認的是,積極的技術創新才是我國微電網能夠良性發展的關鍵,也是基礎。
4 結論
我國微電網發展所存在的潛在的負面效應實際在目前我國微電網的建設和研究過程中已經有所表現,在企業投資上存在在盲目投資或者出發點不對、沒有明確產品定位燈問題,而我國微電網在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的情況下,市場機制難以為繼,而技術創新上的缺乏基礎性的支持作用的情況下,要想形成良好的微電網的產業模式是困難的。當然值得注意的是微電網的標準制定不應當苛刻,在微電網的內部運行、控制上可以適當的靈活性,只對外部的接口給予一定的標準制約,鼓勵研究人員進行關于微電網本身的或者微電網內部各個發電單元、能源管理、構架上進行優化創新。
從目前我國微電網的發展勢頭來看,微電網的定位是重要的,也是微電網相關的研究人員和企業投資者比較關心的問題,究竟多大容量的微電網才能稱得上是微電網,這是一個模糊的數值,同樣也是一個模糊不得的數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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