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 RTOS51 下CAN總線數據收發實現

(c)節點前端物理接口電路的設計
使用SJA1000 CAN總線控制器可完成CAN總線通信任務,但它的驅動能力不夠,因此外接82C250總線驅動芯片。82C250是CAN控制器和物理總線間的接口。之所以選擇82C250芯片是因為其具有高速性(最高可達1Mbit/s),具有抗瞬間干擾保護總線的能力。具有降低射頻干擾的斜率控制。此外,它可以與110 個節點相連,防止電池與地之間發生短路,當某一個節點掉電時,不會影響總線。
(3)設計電路注意的問題
◆SJA1000通過光耦與82C250的連接是光電隔離的接法。這樣可以防止線路間的串擾。在總線兩端要接2 個120歐姆的總線阻抗匹配電阻。忽略掉它們會降低總線的抗干擾能力,甚至導致無法通信。
◆SJA1000的TX1腳懸空,RX1引腳的電位必須維持在0.5vcc以上,否則將不能行成CAN協議所要求的電平邏輯。
◆光耦6N137的輸入端2,3腳的信號輸入極性要與光耦的輸出極性相同,如果電路設計時極性相反,也可以通過軟件編程改變SJA1000的數據輸出極性,從而使單片機的輸出數據與82C250中數據的極性一致。
4 在Small RTOS 下CAN節點的數據接收與發送實例
下面將通過一個簡單的實例(需要配置Small RTOS51操作系統)來介紹在Small RTOS 下CAN節點的數據接收與發送過程。實例使用兩個CAN節點組成CAN網絡,實現的功能是,每隔一定的定時周期發送一幀數據,同時接收CAN數據,并將接收的CAN數據發送到CAN總線上。LED將顯示收到的數據幀的頭兩個字節。
(1)實例部分代碼實現
void main(void)
{
CpuInit(); //微控制器初始化
UserTickTimer(void);//系統時鐘節拍的初始化
OSStart();//啟動small rtos操作系統
SendData();//發送數據任務
{ unsigned char data status;
unsigned char i;
unsigned char xdata *p =CAN1_SJA_BaseAdr+REG_CAN_SR;
unsigned char xdata *p1;
status=SJAInit();//初始化can控制器
if(status!=0){
OSSendSignal(2); //喚醒錯誤處理任務
}
P_SJAFrameStructApp=(P_SJAFrameStruct )BufCan2[0];
IT0 =0;//電平觸發模式
EX0=1;//使能CAN中斷
BufCan2[0]=0x88;
P_SJAFrameStructApp->FrameID=0x11111111;
while(1)
{
OSWait(K_TMO,2);//系統等待函數,每兩個時鐘周期發送一次數據
P_SJAFrameStructApp->FrameID++;
p1=(unsigned char xdata *)P_SJAFrameStructApp->FrameID;
for(i=0;i4;i++)//發送測試數據
BufCan2[1+i] =*(p1+i);// 0x55;
for(i=0;i4;i++)
BufCan2[5+i] =*(p1+i);// 0x55;
for(i=0;i4;i++)
BufCan2[9+i] =*(p1+i);// 0x55;
status=SJASendData(BufCan2,0x10);//向CAN總線發送數據,所發送數據的首地址是BufCan2
if(status!=0)//表示發送數據錯誤
OSSendSignal(2);喚醒錯誤處理任務
}
}
void DisPlay(void)
{
while(1){
OSWait(K_TMO,1);
ShowLED(); // led顯示處理
}
}
Error();// 錯誤信息處理任務
}
(2) 測試結果:
如果運行正確:數碼管會顯示依次加1的數值,否則:數碼管會顯示E-xx的錯誤代碼
5 結束語
CAN自其誕生以來,以其獨特的設計思想、優良的性能和極高的可靠性越來越受到工業界的青睞,CAN已經廣泛用于汽車、火車、輪船、機器人、智能樓宇、機械制造、數控機床、紡織機械、醫療器械、農用機械、液壓傳動、消防管理、傳感器、自動化儀表等領域。目前支持CAN協議的有Intel,Motorola,Philips,Siemens,NEC,Silioni,Honeywell等百余家國際著名大公司。因此CAN成為許多人學習的熱點,本文對讀者了解CAN總線節點的設計以及CAN總線對數據的接收和發送原理有很大的幫助。
本文作者創新點是實現了在實時操作系統Small RTOS51下CAN總線上數據的接收與發送,用一個簡單的實例來說明了CAN總線的接收、發送原理。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04case.com/article/1522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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